城管與攤販之間並非服務者與被服務者的消費型關係,可從供需雙方協調出雙方利益的最大公約數。城管與攤販背後潛藏著市民利益、政府治理、城市形象等諸多的利益相關者,繞過上述因素單純討論城管與攤販的關係只能陷入“太陽底下無新事”的窘境。
  不同於其他管理部門的“辦公室政治”具有封閉性和私密性,城管的一舉一動暴露在太陽底下和市民眼中。城管肩負的管理使命和工作職責與攤販的利益訴求存在著脆弱的均衡,任何一方突破均衡的邊界,都可能激活乃至激化雙方的矛盾,從而導致可見的社會衝突。而可見的社會衝突缺乏“辦公室”的遮蔽,瞬間暴露在市民眼底,從而引發關註和聚集,進而發展成為城管與攤販緊張關係的註腳。此外,大街上瞬間出現的城管和攤販關係,通常需要採用簡易程序快速化解,由於缺乏法理程序的審視和嚴謹的行政裁決,城管和攤販之間往往陷入部落爭鬥的原始野蠻狀態,從而不斷強化雙方的敵意和緊張。
  為此,要化解城管與攤販之間的緊張關係,必須超越城管與攤販的“二元對立”,要從更高的層面,諸如社會文明、法治水平、城市形象、政府治理等進行談論,興許能夠化解城管與攤販關係“太陽底下無新事”的窘境。 □李超海  (原標題:[批評/回應]討論城管要力避“太陽底下無新事”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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