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出台新疆首個幹部“走讀”管理辦法
   ?鄉鎮幹部外宿要向組織部門備案
  亞心網訊(記者 索子鷙)“幹部像候鳥,頻往家裡跑;白天尋不見,晚上影難找;辦事得趕早,晚了就白跑。”這首流傳甚廣的順口溜,曾是不少“走讀”幹部的真實寫照。
  11月12日記者從伊犁州黨委基層辦獲悉,為了從源頭治理幹部“走讀”問題,10月10日,伊犁州出台了《伊犁州直鄉鎮領導幹部“走讀”管理辦法(試行)》(下稱《管理辦法》),要求鄉鎮領導在工作日期間一律住鄉鎮,否則扣發當月基層幹部崗位補貼,違反3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等次,並給予組織處理。
  就在《管理辦法》出台的同一天,新疆公佈各地州市黨委領導班子關於政治上不夠堅強和“四風”方面突出問題的整改清單。其中,伊犁州黨委領導班子存在基層組織軟弱渙散和幹部“走讀”等問題,成為全區惟一要求整改幹部“走讀”問題地州。而整治幹部“走讀”問題今年也成為我國嚴肅幹部工作紀律主抓的工作之一。
  伊犁州黨委基層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走讀”幹部是指基層幹部家不在工作所在地,因而常常往家跑,出現遲到早退、擅離職守、脫離群眾甚至腐敗等問題的公務人員。出台《管理辦法》就是要讓這些“走讀”幹部安下心來,在基層踏踏實實地工作,為此還給鄉鎮幹部提供了35-60平方米的單身宿舍,並配套小食堂。
  《管理辦法》要求,法定工作日期間(因公出差、參加縣級以上會議或請假除外),鄉鎮領導幹部必須堅守工作崗位,黨政正職不得同時離開鄉鎮。凡因公外出當天能返回的,原則上回鄉鎮住宿;當天不能返回的,報縣(市)委組織部備案。
  同時,嚴格請銷假制度。對於鄉鎮幹部工作日離開鄉鎮的,需履行請假手續,並報縣(市)委組織部備案。如無特殊情況(因公除外),原則上每人每周請假不超過1次。
  為防止鄉鎮幹部公車私用,節假日開公車回家,《管理辦法》要求節假日期間公車不得出鄉鎮。“公車都有公務車標識,老百姓可隨時舉報,且每輛公車外出都有詳細備案,紀委會不定期明察暗訪,一旦發現公車私用,將嚴肅處理。”這位負責人說,實行連帶責任制,視鄉鎮幹部“走讀”情節輕重,對鄉鎮黨委書記給予書面檢查、誡勉談話、取消年度評優資格等相應處理,將直接影響到幹部的業績、收入和競職。
  據悉,目前全國共有6484名“走讀”幹部被查處。其中,黑龍江省排查出“走讀”鄉鎮幹部4726人,四川查處1746人,湖北查處1180人,河南查處513人,青海查處190人,江蘇查處162人,廣東查處136人,浙江查處84人,海南查處60人。
  
  □專家觀點
  ?? 記者專訪自治區黨校教授沈君 立幹部“走讀”要留人還要留心
  記者:如何看待幹部“走讀”問題?
   沈君立:幹部“走讀”是一種常見的作風病,他們身在曹營心在漢,給前來辦事的群眾造成了諸多不便。早在10年前,一個領導幹部家住沙灣縣,因為工作調動調至塔城,幾乎每周都要開著公車往家跑好幾次,單趟行程就有幾百公里,油費加上過路費,這是多麼大的一筆數目。
  從另一個方面說,這些幹部同樣為人父母、為人兒女,除了奉獻大家外,還需要照顧小家。如果罔顧這些事實,要求基層幹部無條件地舍小家為大家,難免會收到相反效果。
  記者:對於幹部“走讀”,如何更好的“對症下藥”?
  沈君立:基層幹部處於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最前沿,是推動發展、服務群眾、維護穩定的主力軍。只要為他們創造了一個拴心留人的基層環境,就一定能促使基層幹部由工作“走讀”向服務“走心”轉變。地方政府在整治幹部“走讀”時,要充分考慮基層幹部的正當權益,政策制定上要儘量體現合理化、科學化和人性化,努力在人情和原則之間、大家與小家之間尋找到恰當的平衡點。
  這點可以效仿我國的“擁軍優屬”政策,讓“走讀”幹部的家屬也能得到相應的政策。
   整治幹部“走讀”各有各招
  ?? 溫泉:讓幹部不能走不必走不願走不想走
  近日,溫泉縣公示鎮幹部去向、出勤情況,讓幹部“不能走”。解決吃住、豐富業餘生活等問題,為幹部“加油”,讓幹部“不必走”。提高鄉鎮幹部待遇,側重從鄉鎮選拔鄉鎮領導,為幹部“提氣”,讓幹部“不願走”。
  在晚上開展“夜學、夜會、夜訪”,用群眾路線教育“修身”的同時提升業務水平,從思想上讓幹部“不想走”。
   沙灣:有幹部去向公示制度和“廉政小竈”
  沙灣縣實行幹部去向公示制度,鄉鎮機關統一設置幹部去向牌、辦公席位牌,公開姓名、職務、服務事項和聯繫電話,方便群眾辦事。
  大力實施“吃住娛學”安居工程,投資新建或改建了14個鄉(鎮)政府“廉政小竈”、幹部周轉房,在遵循節儉原則的前提下,補貼幹部伙食,有效解決鄉鎮幹部職工吃、住問題。
   塔城:立學立查立改+隨機督查+問責
  針對基層群眾反映的部分鄉鎮幹部“走讀”現象,塔城地區堅持立學立查立改,採取“四位一體”措施,使鄉鎮幹部不想、不願、不能、不敢走讀,有效整治和防止了鄉鎮幹部“走讀”現象,拉近了乾群關係。
  由各級紀委、組織部等部門成立督查組對鄉鎮“走讀”情況進行明察暗訪,隨機督查。對違規的幹部,依據《幹部作風效能建設問責辦法》問責。  (原標題:新疆伊犁州出台新疆首個幹部“走讀”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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